泗洪大米

信息来源:国环地标
发布时间:2019-05-30

一.产品介绍

泗洪大米是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,已经通过国家农产品的地理标志认证、证书编号:AG100220。对于泗洪大米的品质鉴定,专家评语是“泗洪大米产自洪泽湖西岸,外观整齐,色泽透明,蒸煮有清香味,米饭软硬适中有光泽,咀嚼香甜,口感柔韧,米粥粘稠,入口爽滑,泗洪大米歁称米中精品。”

二.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

1、自然资源:县境地形复杂,地势起伏,岗洼交错,属秦岭纬向构造体系的东延部分。淮阴断裂带斜穿南部,郯庐断裂带纵贯西部。第四纪沉积物广布,第三纪及以前的地层仅是零星出露。全县范围可利用土地相对高程从12米到64米,高低差52米。从地形地貌上可以将全县分为“三岗两洼一平原”。“三岗”,指安东岗、濉汴岗和西南岗;“两洼”,指安河洼和溧河洼;“一平原”,指北部黄泛冲积平原。泗洪地处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向亚热带湿润气候区的过渡交汇地段,具有过渡性、季风性气候特征。季风显著,四季分明,雨量集中,雨热同季,春暖多变,秋高气爽,光照充足,热量富裕。泗洪地处洪泽湖西岸,夏秋季多为东到东南风,空气湿润,境内有7条流域性河流穿境入洪泽湖,形成特有的天然小气候。由于地处洪泽湖西岸,地势低洼,多为粘质土壤,保水性能好,加之地下水位高,土壤墒情足,形成干旱的几率低,有利于后期水稻生长及养老稻。 1.1土壤资源:据泗洪县第二次土壤普查(1982-1985)分类,全县土壤被划分为3个土类,3个亚类,7个土属。区划后,全县共有耕地面积206万亩,其中黄潮土68.5万亩,约占全县总面积的33.25%,发布于安河洼,有沙土、两合土、淤土3个土属;砂姜黑土56.5万亩,占27.43%,发布于溧河洼,有岗黑土、湖黑土2个土属;黄褐土81万亩,占39.32%,发布于安东岗、濉汴岗和西南岗,有岗白土、岗黄土2个土属。水稻种植主要分布在黄潮土和砂姜黑土区域。 1.2光资源:泗洪境内光能资源丰富,全年总日照时数平均为2357小时,日照百分率53%左右,年平均≥0℃的日照时数为2030小时;年平均≥10℃的日照时数为1515小时。 1.3热量资源:泗洪热量条件也较富裕,年平均气温14.4℃;一月份平均气温最低,为0.0℃;七月份平均气温最高,为27.5℃。0.0℃的活动积温为5299℃,高于淮北各县,仅次于江淮地区。一般0.0℃以上积温4600℃以上即可实行两熟制,因此从农作物生长需要来看,我县的热量条件对于满足麦—--稻一年两熟制的种植绰绰有余。 1.4水资源:水资源主要有三部分组成,即本区域降雨、过境水和地下水。常年平均降雨量912毫米,过境水323.11亿立方米,地下水位维持在12.5米上下。 2、稻米生产历史:据《泗洪县志》载:境内历史上素有种水稻习惯,相传泗洪境内生产的“泗洪大米”曾被列为皇宫“贡米”。早在清朝,泗洪境内种植的水稻品种青刚占,米质好、香味浓。《泗虹合志》载:“稻以红 者为胜,炊作饪粥,香黄盈甑,漕运之珍贵也”,但终因产量低被淘汰。1949年前后泗洪境内水稻面积只有8万亩左右,土种子,汛期栽,场头秧,靠天收,亩产60公斤左右;解放后,通过兴修水利、农田建设、良种更新、技术推广和提高施肥水平,县域水稻面积已发展到目前的 80万亩;水稻亩产:1965年超100公斤,1978年超200公斤,1984年超400公斤,1995年超475公斤, 1998年突破500公斤大关,达530公斤,至今一直稳定在500公斤以上,年产稻谷量45万吨,加工优质稻米30多万吨,商品外销率65%以上。 泗洪是江苏省中粳偏迟熟品种栽培北移的边缘地区。水稻生长前期积温偏低,营养生长期相对延长。生长后期9、10月份光照充足,昼夜温差大,对于稻谷干物质积累十分有利。泗洪的县域生态环境良好,2002年被国家环保总局表彰为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。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优质绿色稻米生产可持续发展。目前全县已认定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78万亩,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(水稻)标准化生产基地60万亩,建设有机稻米基地1.16万亩。泗洪6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(水稻)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成,为“泗洪大米”地标登记基地建设奠定了基地基础;稻米龙头加工企业的崛起,其中年加工能力2万吨以上的有20多家,年加工优质稻米30多万吨,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企业达15家,有38个大米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,有5个大米企业获得有机食品认证,为“泗洪大米”稻米生产奠定了加工基础;稻米加工企业的“三品”认证和商标注册,如“麦华”牌、“穆墩岛”牌、“蟹园”牌、“金草湾”牌等绿色有机大米企业的认证注册,为“泗洪大米”地标宣传奠定了品牌基础;农产品营销与直销店窗口的创建,已建泗洪大米直销窗口32处,发布于华东7省市,为“泗洪大米”地标产品经营奠定了营销基础;县乡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与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,为“泗洪大米”地标技术推广培训奠定了科技支撑基础;县政府授权的泗洪县稻米协会为“泗洪大米”地标标志申报主体,为“泗洪大米”地标主体监管奠定了组织监督管理基础。目前,泗洪县委、县政府已把稻米产业化开发的十亿元目标锁定,泗洪大米产业化经营势在必行。

三.地域范围

泗洪县位于苏北平原西部、洪泽湖西岸、淮河下游,东经117°56′-118°46′,北纬33°08′-33°47′。东濒洪泽湖与洪泽县隔湖相望;西邻安徽省泗县、五河县;南与盱眙县、明光市毗连;北与宿城区、泗阳县接壤。县境南北全长73公里,东西相距78公里。宁宿徐高速公路贯穿全境,加之洪泽湖、淮河、汴河等水路,交通十分便利。 “泗洪大米”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:青阳镇、双沟镇、峰山乡、四河乡、天岗湖乡、上塘镇、魏营镇、车门乡、瑶沟乡、梅花镇、归仁镇、金锁镇、曹庙乡、朱湖镇、界集镇、太平镇、孙园镇、陈圩乡、半城镇、临淮镇、城头乡、石集乡、江苏省洪泽湖农场、五里江农场共23个乡镇,2个省属农场。

四.产品品质特性特征

1、外在感观特征:“泗洪大米”产自洪泽湖西岸,外观整齐,色泽透明,蒸煮有清香味,米饭软硬适中有光泽,咀嚼香甜,口感柔韧,米粥粘稠,入口爽滑。 2、在品质指标:“泗洪大米”生产中保留了大米中绝大部分营养物质,避免了米中蛋白质、维生素的大量流失。加工精度符合特级;不完善粒小于3%;最大限度杂质总量小于0.25%,糠粉小于0.15%,矿物质小于0.02%,带壳秕粒每公斤小于10粒,稻谷粒每公斤少于4粒;碎米总量小于15%,小碎米率小于1%;黄粒米小于0.5%;胶稠度≥70mm;直链淀粉含量在11-15%;蛋白含量5-7%;水分低于14.5%。产品品质检测符合《绿色食品 大米》(NY/T419-2007)的规定,达到国家一级米标准。 3、安全要求:“泗洪大米”严格执行《绿色食品 水稻产地环境条件》(NY/T391-2006)、《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》(NY/T393-2006)、《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》(NY/T394-2006)、卫生指标低于GB2715-81规定值、安全指标不超过规定要求,各项标准符合规定要求。 (3.1)磷化物、氰化物按GB/T 5009.36有关规定执行。 (3.2)黄曲霉毒素B1按GB/T 5009.22有关规定执行。 (3.3)汞按GB/T 5009。17规定执行。 (3.4)无机砷按GB/T 5009.11规定执行。 (3.5)蛋白质测定按GB/T 5511—1985规定执行。 (3.6)恢分测定按 GB48001-8谷物灰4规定执行。 (3.7)稻米加工精度检验按 GB/T5494规定执行。 (3.8)卫生标准按GB2715-81、GB2761-81执行。

五.特定生产方式

1、产地选择:泗洪绿色食品水稻种植基地,主要选建在沿湖地区,涉及15个乡镇,是我县水稻种植的集中产区,常年水稻种植面积占全县面积的85%以上;同时,该区生态环境优良,外界隔离条件好,水源充足,排灌方便,沟系配套;绿树成荫,农田林网到位,森林覆盖率23.5%;土壤有机质1.15%,全氮0.10%,速效磷15PPm,速效钾138PPm,无污染,历年来病虫害发生少,集中连片,便于规模化生产。“泗洪大米”稻谷种植的限定区域是全县境内现有的23个乡镇2个农场254个行政村,版图面积2731平方公里。据多年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、扬州市农产品检测站、宿迁市质监所、淮安市环境监测站、县环境监测站等单位,对全县水稻产区进行定点跟踪监测,结果表明,稻区产地环境符合NY/T391-2000《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》要求;农田灌溉用水符合GB5084-92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》的规定;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-1996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所规定的二级标准。 2、品质选择:泗洪大米选用的品种是通过审定的、抗逆性强的、高产优质中粳中迟熟品种或优质中籼品种。目前主要种植的水稻品种为优质中粳偏迟熟品种武育粳3 号、武运粳21号、淮稻5号等;中籼稻品种为丰优香占等。全生育期148—156天,分蘖性强,成穗数较多,后期叶片直立,株型紧凑,穗层整齐,综合性状较好,高产质优品质好。其加工品质具有整精米率高、胶稠度高、米粒洁白、口感清香。播种品种符合GB4404.1-1996《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》。   3、生产过程管理: 3.1农业措施 :通过选用抗病虫品种、非化学药剂处理种子,采用培育壮苗、加强栽培管理、轮作换茬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病治虫的作用。 3.2物理防治 :尽量利用灯光、色彩诱杀害虫,机械化捕捉害虫,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、虫、草害。 3.3农药使用:特殊情况下,必须使用农药时,应遵守以下准则:首先选用植物源农药、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;严格禁止使用剧毒、高毒、高残留或者具有三致(致癌、致畸、致突)的农药;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化学农药,并严格按照《绿色食品 水稻种植规程》规定的方法使用;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间隔不得少35天;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水稻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1次。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必须符合《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》 3.4肥料使用:水稻生产以有机肥为主,化肥为辅,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,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∶1,禁止施用硝态氮肥。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泗洪县《绿色食品 水稻种植规程》和《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》(NY/T394-2000)。 4、水稻收获及收后处理: 4.1收获要求:籼稻在9月下旬至10月初,粳稻在10月底以后趁露水干后机械收获,有利于养老稻,收获稻谷及时上场、晒干、扬净、入仓;严禁在泊油马路翻晒稻谷;做好仓库的密封,防鼠鸟害工作。 4、2贮藏要求:不同品种单独收割、单独运输、单独脱粒、单独贮藏、单独加工、单独包装,防止与普通品种混杂;要求统一分级过筛,清除杂质和瘪稻,达到粒度均一,破碎率小于2%,杂质小于1%,虫蚀率小于1%;清选后籽粒晾晒数日,以降低含水量;稻谷含水量≤14.5%。 5、生产记录要求:“泗洪大米”其水稻种植、稻谷收购、稻米加工、大米销售等全过程必须建立生产经销记录台帐,对茬口类型、肥力状况、肥料使用、病虫危害及防治等进行全面如实记载并妥善保存,保存期2年,以备溯源及查阅。

六.包装标识相关规定

1、分级:产品分《绿色食品 大米》A级、AA级,《有机食品 大米》共3个等级。 2、包装: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,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。大米的销售包装应符合GB/T 17109的有关规定,所有包装材料均应清洁、卫生、干燥、无毒、无异味,符合食品卫生要求。所有包装应牢固,不泄漏物料。大米包装袋不超过15公斤。 3、标识: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(泗洪大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)。 4、储存:成品不得露天堆放。成品仓库必须清洁、干燥、通风,无鼠虫害。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,离地10cm以上,离墙20cm以上。成品不得与有毒有害、腐败变质、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。运输、贮藏过程符合NY/T5190-2002的规定。 5、堆放装卸:大米在堆放和装卸时要轻拿轻放、文明操作,运输工具要求清洁卫生,不得与有毒、有害物品混装、混运。凡装过化肥、农药、有害化学物品或其它易腐食品的车厢或舱位,必须经充分清扫、冲洗后才可装运。大米在粮食市场、货站待运时,必须批次分明,堆码整齐,环境清洁,通风良好,严禁烈日曝晒、雨淋,注意防潮。贮藏、运输执行《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》(NY/T1056-2006)。